3)第 37 章_林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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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每当她想要抱怨一两句的时候,看着林清娆眸子里那坚定的光,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她知道自家姑娘是要去找小王爷,她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耽误了自家的姑娘。

  她们现在已经到了一个边疆的小镇,林清娆知道她们二人这速度已经是算很慢的了,张易安必然已经到达好几日了,他们本来就快,而且又不用耽搁。

  而她一路上总要多照顾点夕歌,所以时常停下来休息休整,如今才到这个边疆小镇。

  主仆二人在小镇上找了家客栈,好好洗了个澡,然后点了一桌子的菜。

  夕歌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地对林清娆道:“姑娘,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饭菜的味道,这么好,天天吃干粮我的肚子都要造反了!要是天天可以吃上饭菜那真是太幸福了!”

  林清娆挑眉看着这个原本斯文的丫头变成如今这个样子,在心中暗道,罪过罪过,都是我的错。

  二人吃完了饭,林清娆见此时华灯初上,有一种灯火催人夜出游的感觉,于是林清娆便带着夕歌在街上走来走去,只见这边疆小镇当真有一种异域风情,有许多的东西都是长安城没有的,所以夕歌一看见没有见过的东西,就想买下来。

  虽然林清娆一再阻止,可是眼见着夕歌怀里的东西越来越多,颇有几分暴发户的气质,她只能无语叹息。

  主仆二人正在闲逛,却见那边有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

  街上的百姓立马条件反射似的向两边闪去,林清娆忙拉着在傻乐的夕歌也退到了一旁。

  只见一个人骑了一匹黑马,向这边急速冲过来,后面有三队骑兵跟着在跑。

  只见那人手手手臂上缠了一圈白色的布,他一边跑一边大声道。

  “锦王爷于前天晚上病逝,家家户户不得办喜事,不得穿红衣。”

  林清娆只感到胸口猛的一颤。

  旁边的百姓们听了这话,开始议论纷纷。

  “什么!锦王爷病逝了,那谁来保护我们?”

  “这可了不得了,这才过了多久的安心日子,没有锦王爷在边关震着,怕是那些匈奴蛮子又要打过来了,不如快点搬走吧。”

  “哎,想这么多干什么?虽然锦王爷不在了,可朝廷总会派得力的将军过来接替他。”

  “你懂什么?要是朝廷真有可用之人,也不会让锦王爷在这里守这么多年。”

  “可是我听说前不久,锦王爷的儿子,也就是小王爷,已经受到皇上的指派到边疆了。”

  “哎,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哪里能跟锦王爷相比呢?”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竟然皇上派小王爷来,那总会有几份本事的,锦王爷当年一战成名的时候不也是这般年纪?你们就不要在这里杞人忧天了。”

  旁边议论声纷纷扰扰,林清娆感觉脑子里嗡嗡声一片。

  脑海里迅速闪过几个片段:

  建元二十年,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一股悲伤的气氛之中,因为保护他们的战神锦王爷病逝,当灵柩送回长安的时候,家家户户自发挂上了白帆,戴着白花在街上相迎。

  那一年,整个长安城都没有听见欢笑声,国难当头,边疆岌岌可危,保护他们的人已经病逝了,朝廷上下一片动荡不安,百姓们惶惶不可终日。

  林清娆怔怔的站在那里,直到夕歌扯她的袖子的时候,才反应过来,看向夕歌,见夕歌的面上带着迟疑之色“姑娘,锦王爷…”

  林清娆闭上双眼,而后又睁开,看向天上的那一轮明月,说:“夕歌,回去吧,明天清晨还要赶路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两个人不分日夜往边疆赶,终于在一个傍晚,在夕阳即将消失的时候,她们听见了将士们练兵时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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