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七十章 活死人(二)_将门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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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

  “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擦,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日,可是都没有发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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