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章 雷神兵团(上)_超级骷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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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这句话,斯文哥尔脚下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再这样下去,佣兵团就应该改名叫盗贼团了。

  为了不让这个骷髅把抢劫这种行为发扬光大,斯文哥尔开始不厌其烦地解说抢劫这种行为的不利之处。

  “抢劫是一种以暴力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一种方法,这样是很不好的,因为别人损失了财物,自然会很仇恨你,然后就每时每刻都想着怎么样复仇,明着给你找麻烦,暗地找杀手刺杀你,甚至到佣兵公发布任务请佣兵围剿你,方法多着呢,就算你很厉害,整天给人找麻烦你也不想吧。”斯文哥尔紧拉着黑龙,碟碟不休地说着。

  这样的吗?一想到源源不断的佣兵杀手经常在身边徘徊,的确有点麻烦。黑龙试探性地说道:“抢完,杀掉?”杀人灭口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死人总不会来找麻烦吧。

  斯文哥尔又是一阵心惊肉跳:“那就更不行了,抢劫损失的不过是身外之物,这种仇恨还有和解的可能,但如果杀人了,那就是不共戴天之仇,不死不休的了,苦主死了,但他还有亲戚朋友,父母亲人,到时这么多人一起来找你麻烦,那就更麻烦了。”斯文哥尔苦口婆心的劝说着,心里一阵苦笑,想不到自己堂堂一个师,也有苦口劝说别人不要杀人的一天,看来自己真的很有做传教士的天赋啊。

  黑龙木然地盯着斯文哥尔的眼睛,虽然他说的话表面上很有道理,但是黑龙总觉得这并不是他内心真正的想法。

  不过现在黑龙只能相信他的话,毕竟对这个人类社会,斯文哥尔要熟悉多了。

  雷神佣兵团是南方比较有名的一个佣兵团,与黑龙等人前几天见过的那支火狐狸佣兵团同属一级佣兵团,全团有总人数七千多人,魔法师三十多人,中级剑士一百多人,但这些都不是雷神兵团的主力,他们真正的主力是一支人数高达两百,全由矮人组成,名为雷神之锤的狂战士部队。

  矮人是整个大陆上人口仅次于人类的一个种族,这个种族的人身材矮小,最高的不超过一米五,但身体强壮,寿命极长,最长寿的矮人甚至能活到一千三百岁。

  矮人都是天生的战士和工匠,一个成年矮人,即使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实力也可以匹敌人类的初级剑士,他们天生神力,善使锤斧狼牙棒等厚重武器,非常强悍。而狂战矮人,是矮人中最可怕的战士,成年的矮人,经过系统的训练,很有可能会领悟到一种矮人天生的种族技能——狂化。这种技能带着两种魔法效果,嗜血和石肤,石肤可以令矮人的皮肤角质化,增强抗打击能力,而嗜血可以让他们力量倍增,同时变得悍不畏死,不死不休。一个矮人狂化之后,实力可以暴增三四倍。

  狂战士是矮人最强大的兵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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