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53章 死也死在这一科_调教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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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做为文人唯一的上升通道,可不是像后世那般有个学籍,报个名就可以考的。

  单以解试为例。

  因各地考生人数多少不等,差距大者,乃至上百倍。然无论多少,朝廷这些年在解额分配上已经达到了相对的平衡,分配给各州郡的录取指标亦已固定。

  但是,即使做得再公正,这诺大的国家也不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总会有的地方给的多,有的地方给的少。

  打个比方:

  东南州军解者,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人,竞争之惨烈可想而知。

  可是,西北州军取解,因文教不兴,应举者甚少,个别州郡不过百人,而因各种原因,解额给的却不能少,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人。

  那么问题就来了,那边是百里挑一,这边是百里挑十,肯定是这边容易中啊!是以,东南之仕假借西北户籍到西北应考的甚矣。

  所以,朝廷在调控解额,尽力争取平衡的同时,亦严抓户籍审查,让考生尽量在家乡取解,也就成了必然。

  现在,范仲淹交代给唐奕做的事情,就是考试之前户籍审查中的流程。

  做为大宋的都城,开封每科取解都是人满为患。除了“官二代”、“权二代”这些是没有办法的,对于普通考生的审查当属前宋最严。

  地方州郡要提前半年进行审查,而开封就要更早,尚有一年才到考期,就已经进入了审查程序。

  其中规定,应试考生报名要递交状纸,上列姓名、乡贯、三代情况等内容。

  开封府衙据此进行审查,其中乡贯的户籍要求很严格。依《贡举条例》,仅有户籍还不行,须实际居住在本贯才合格,名曰“查籍”。

  虽有户籍但久离本贯者,则要有命官担保方可,是为“户保”。

  而天封比别的地方不同的是,天圣七年定律,考生须有户籍7年以上,并实际居住“即许投状”;户籍不足7年,不住开封者,不在接收之限。

  也就是说,不但要有开封户籍,还要在开封实际居住七年以上才行。

  当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考试,大宋这帮文人也是拼了,可谓花样百出。

  有的京师之中有亲戚,为了考试过继人子,取得户籍。更有甚者,即使认兄为父,也要在开封考试。

  还有的,比如王韶、章惇等人,早在当年随唐奕进京之时,家中就已经为他们铺好了路。在开封置地,落籍于此,等考的时候,也差不多七年了。

  所以,“学区房”这个概念可不是后世才有的,早一千多年就开始时兴了。

  唐奕要做的就是,把书院这一科要应试的儒生统计出来,再把状纸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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