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一章 吴主任的电话_导戏从2005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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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王斯聪在酒吧谈完一起开公司的事后。

  接下来两天,他们俩开始为公司的事情开始了忙碌。

  呃,准确的来说不能是他们俩忙碌。

  王斯聪从万达叫了两个人后,就把事请全全交给了他们。

  而林州和王斯聪这两天,则是在挑选公司的选址。

  此时的他俩正在京城万达的写字楼里的一间房间。

  这是王斯聪挑选的,老王每次建了新的万达之后,都会给王斯聪留几个房子和写字楼。

  说是给王斯聪防止意外发生。

  而这间写字楼就是老王留给王斯聪的。

  原本王斯聪是准备把他租出去。

  但自己开了公司当然是留给自己用,虽然这个公司到现在也只有他们两个人。

  至于招人的问题,要等《疯狂的石头》上映成功后再说。

  他俩今天来这儿是因为公司的手续下来了。

  来这里只是为了仪式感,想在公司里正式接过合同。

  两个跑手续的万达工作人员正式的把手续交到他们两个手上。

  对于王斯聪成立这个公司,他俩没什么想法。

  小少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他们对林州倒是多看了两眼。

  至于多看的原因就是,这个新成立的公司居然不是小王总全资控股。

  而是和眼前的年轻人各持股一半。

  对于林州持股这个事情,王斯聪倒是没什么想法。

  现在的公司还没怎么花到钱,也就是和林州说好了投资《疯狂的石头》那100万,而且还没花出去。

  就算以后《疯狂的石头》投资赚到了钱,他也心中没什么想法。

  这点钱,王斯聪还真没放到心上。

  而旁边的林州则有些激动地摸索着到手的合同。

  有了这间公司他心中想的那些事情便有了变成可能的结果。

  不过现在还不是激动的时候,再等等,等到《疯狂的石头》制作完成后再说。

  林州和王斯聪签过合同后,在公司里看了一会儿,就感觉没意思了。

  这里连装修都没有,实在没什么好看的,索然无味的两人又回到了他俩熟悉的蓝蝴蝶酒吧。

  两人坐在自己平日熟悉的位置不由得感慨,还是这里最舒服。

  王斯聪还说,要不就把新公司装修成这个模样。

  而林州则是极力的反对,他可不想以后来公司谈业务的人,以为他们公司是一个不正经的公司。

  他俩回蓝蝴蝶酒吧的目的是为了等宁昊的到来。

  宁昊要来的原因当然是为了《石头》的投资。

  林州和王斯聪交谈了一会儿,便接到宁昊的电话,说他到门口了。

  林州出门迎接宁昊,把他带到后面办公室的时候,宁浩还好奇的问向林州,你们的公司不会就是这个酒吧吧?

  林州笑着给他解释的原因。

  把宁昊介绍给王斯聪,双方没什么好说的交谈了一会儿,就签了合同。

  宁昊就这样看着王斯聪什么都没问,直接签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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