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六章 出狱_全职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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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合作愉快。”林晨也跟着笑了起来。就这样从这一刻起,凌志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超级助手。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不知不觉车子已经进入了BH市市区。两人下了车,凌志就提议先吃点东西吧先,凑巧,附近就有个快餐店,快餐店设立在座位都是露天的,虽然有几颗树挡着。两人一人点了一碗猪肉河粉,便大口的吃了起来,或者是因为在监狱里吃的东西太腻,又或者是因为在出狱之后的第一顿饭,所以两人吃的都是如此的津津有味。刚好五分钟,两人就把河粉吃的干干净净。

  林晨拿着牙签幽闲的呲牙,一脸的满足。

  “别干坐着啊。给钱买单走人啊。”凌志拎着自己的包正准备走。

  “啥,啊志,我,我身上没钱啊。”林晨说道。

  “不是吧?没带钱?你在里面不是每个月都能领几十快的零花的吗?怎么会没钱?”凌志再问道。

  “几十块钱顶个屁用,里面的烟贵的要命,而且你现在也抽上了,我哪还有的剩啊。”林晨委屈的说道。

  “额,那糟糕了,我今天就剩五块钱,搭公车的时候两块,现在只剩下三块钱了?”

  “那怎么办?”林晨也是头一回碰到这种事,自己也乱了方寸。

  “还能怎么办?跟老板明说吧,还好我在监狱没少干洗碗擦桌子的活,今天就用干活来顶账吧。”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了。他们两人可不想刚放出来,进因为吃霸王餐再进看守所。

  两人来到小吃店老板娘面前。凌志喊了声:“老板娘。”

  “两位?吃好了,呵呵,两份猪肉河粉,一共十块钱,欢迎下次光临。”老板娘重复着每天都说好几十遍的话。

  “其实,老板娘,不是这样的我们,我们带的钱不够,今天出门有些急,所以,你看能不能让我们两个人在这里干点活顶债啊?”凌志诺诺的说道,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不过林晨明显的看出,这是装的,就为了骗取那一点点同情心。不过现在他可不能说出来,因为这霸王餐他也有份吃的。

  “啊,这样啊?那我去跟孩子他爹问下才能做主呢?”看着面前两人穿的挺干净的,也不像是那种骗吃骗喝的人。老板娘说着,正要往屋里喊自家的男人。这时一个很悦耳,很动听,而且很清脆的声音打断了老板娘的话。

  “老板娘,不用喊了,他们两个人的饭钱算我的吧。”

  凌志两人回过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只见一个和凌志相仿的少女缓缓走过来,递上十五块钱。这个女孩声音甜美,坚挺的小鼻子,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嫩白的皮肤,在加上小巧的嘴唇,才十四五岁的少女,竟然也能长的这么可爱,好看。

  “喂。老板娘,他们两个的饭钱算我们这桌的就好了。”

  凌志两人还没来的及向少女说谢谢,另外一桌坐着的两个少年也纷纷出声说要替付钱。

  这老板娘的就纳闷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奇了怪了,这大家伙都吧不得别人请客,可今天遇到这三,都抢着给钱?虽然十块钱不多,可看样子这三伙人应该不算认识吧。真不明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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