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十六章 争执(二)_重生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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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岚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心中暗道:花钱雇个律师真有用,关键时刻真上啊!

  其实说实话李岚很难将此时面前这个威势凛人的季展方和昨晚那个喝多跟狗干架的家伙联系在一起。

  反差有点太大了........

  麻子脸的脸色及其难看,看向四周围观的群众,其中不乏他的下属在其中,这一个处理不好,可不止难堪而已,还有以后他怎么在下属面前抬头?

  于是他强行说道:“我现在不就在跟你讲早餐不许外带嘛?这不就是说明嘛?”

  季展方嘴角翘起,说道:“不好意思,《华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六条里面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不合理的规定,另外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无效又怎么样?你没看餐券上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酒店所有嘛?”麻子脸想不出办法,干脆耍上无赖。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印有这种条文的规定,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接触过,没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当然一切好说,但一旦你遇到不合理的遭遇向商家反馈时,对方词穷后便会搬出最终解释权这条霸王条款。

  麻子脸注意到四周围观的人看向自己的眼光变了,他心头暗恨,把这一切责任全部归咎于李岚,季展方二人身上。哼,两个外地佬,在京城这里跟老子耍横,也不掂量掂量自个儿的分量,是龙你也得给我盘着,是虎得卧着。

  通过这件事更加加剧了李岚对于“势”的迫切之需,他现在只有钱,但有些事钱未必可以解决,如果现在他有势,像麻子脸这种身份的家伙,谈笑间便可使其灰飞烟灭。

  李岚看向季展方,想知道当律师遇见无赖会采取怎样的手段。

  季展方注意到了自己老板的注视,推了推黑框眼镜,阳光照射在镜面上反射出一阵异样的光彩,慢条斯理的对麻子脸道:

  “不好意思,从我国合同法规定上看,最终解释权条款本身就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麻子脸一怔,这种观点他还是头一次听到,在他的印象中,最终解释权这项条款可是无往不利的啊,怎么可能是无效条款?

  他没疑惑太久,因为季展方马上就给了他普法。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综上所述,认定“最终解释权”条款为无效条款,是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关于早餐不许外带你们酒店没有明文,也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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