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七七章 我在的地方就是湖_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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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觉到目光将将好的抬起头来。

  猝不及防就对了个正着,洛晓晓眸里的东西都来不及收干净,就愣生生地叫林漪打了个激灵。

  那是怎样一种眼神啊……

  阴霾又恶意,好像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眸光犀利。

  越发肯定洛晓晓要作了个大死。林漪转回头来马上开始想对策……

  俗话说的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果不对洛晓晓多个心眼,那可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然而,林漪防了一天都没防出什么名堂,连之后的好几天也都是如此。林漪这如临大敌的阵仗变成了大惊小怪,她也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太过小题大做。

  秦妈妈在的这几天,游戏暂时都上不了。

  秦风提防着秦妈妈和洛晓晓组成的联盟军,这些天,天天都要林漪来报道,生怕她们整出什么幺蛾子。

  秦风会这样想也是不无道理。可秦妈妈本意也只是想让秦风带着她们出去转转,一来让秦风这个宅男可以出去走走松松筋骨,二来她想让秦风和洛晓晓处处,看她是不是真能收了洛晓晓当干女儿。

  本来秦妈妈是有些旁的心思的,毕竟她是真的很喜欢洛晓晓,虽然洛晓晓长的一般,可胜在純挚朴素,十分贴心。这放眼当今社会,像是洛晓晓这样懂分寸、知进退的姑娘已经很少了。她多多少少希望儿子也能找个这样踏踏实实的女孩子相伴到老。

  可这么几天观察下来,秦妈妈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

  到底秦风的正牌女友是林漪,林漪无论身份样貌家世样样都不差,除了没有洛晓晓那么贴心,别的是真的挑不出一点的错。

  她又不是要搞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儿子喜欢。

  而且吧,有些东西本来就是骨子里带不走的,林漪和洛晓晓一比,确实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洛晓晓身上就是有种说也说不出的小家子气,这不是买东西或者处事情上就能改变的东西。

  就好比两人摆在一块儿,一眼望去,气度上天生就是不同的。无关乎外表,无关乎身份,也无关乎钱财,洛晓晓就是看着不够大气,不够端庄沉静。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门当户对还是有点必要的。秦妈妈到底是为了儿子好,如果喜欢又合适,那又何乐而不为,她没道理非要把洛晓晓塞给儿子。

  所以,她既然和洛晓晓投缘,不如现实里就真心把她当女儿看,成全了这段干妈干女儿的情分,也是一桩美谈。

  由此可见,只要洛晓晓不是作了个大死,基本上她以后的路也不会太差,至少秦家的一句关心,也是能让她少奋斗个三五年的。

  可惜,洛晓晓不作大死是不可能的。她的目标本来就是秦风,攻略下秦妈妈,也不过是个顺带便的事情。

  是夜,月黑风高,跑了一天的秦风洗完澡刚上床就陷入了沉沉的黑甜乡。

  显然的,秦风并不知道他的枕巾有毒,自然也不会知道洛晓晓已经潜伏在他的房间很久了。

  洛晓晓躲在他的衣柜里,一直等到一点点动静都没有才轻手轻脚地爬了出来。

  床上,是她梦寐以求的男人,今天,她就要实现她上辈子没有完成的梦了。

  秦风是她的,只会是她的,她一个人的,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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